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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21日星期三

瞎子、瘸子可以蹬三轮,好人不许蹬三轮



 “拘留15天,罚款1200元”——才能拿回自己的三轮车。“蹬三轮的”犯什么法了?不就是在街上蹬三轮载客、赚点钱糊口吗?!拘留15天啊,多大的罪呀???

 

我原本以为“蹬三轮的”被抓以后罚款几百就得了,在我心里几百块钱的罚款对干这一行的人来说已经是比较重的处罚了,他们拉一次客人才几块钱,缴一次罚款要再拉几十个甚至上百个客人才行。事实远超我的想象!

 

如果说这样就行了,那还算不上神奇的国度。白天(800-11301430-1700)抓车,就是看见谁开电动三轮车拉客就抓起来,重复上述“拘留15天,罚款1200元”的迫害行为。但是有一个特殊规定,就是有一定残疾的人不抓,比如一只眼睛瞎的,一条腿瘸的,这样的人蹬三轮就不抓了,照顾他们。靠!这是什么规定?太极品了!那一只眼睛看的再清楚还能比两只眼睛看的更清楚吗?那一条腿瘸的,他行动不便反而对安全不利。这样的人根本不适合驾驶,怎么还不抓了,那些健康、健全的好人一开车就非抓不可呢?

 

这样的狗屁政策让人笑掉大牙了,牙掉了之后都不敢苟同。共产党已经明目张胆的反人类啦!

 

 

P.S.三轮车照片,这个人白天也可以载客,是公安的便衣特务,住在华丰花园1011栋《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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