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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23日星期三

我不给任何人当“替死鬼”

在中国这样一个高度封闭的制度里,病人是很容易被利用的一个人群。医疗资源是政府垄断的,医生也都有党委管着,人家不用说故意不给你治病了,就是手法上给你拖延一点,你病人的痛苦都会增加很多,因此病人一点不敢得罪政府,病人方面的所有人为了治病也等于在祈求政府。


相对的,如果你病人“表现好”,医院治不好的病,政府还可以给你安排“替死鬼”,把病转化到别人身上,让你活下来,说白了,就是强制别人替你死!这不是医术是巫术。


病人这一方面,也包括病人的家人和亲友。谁家没有个三亲六故、七大姑八大姨的,因此病人方面的具体人数无法统计、职业无法统计、社会阶层无法统计,家人、亲友做什么职业的都有,社会地位高低也是各不相同的,但是他们的确又属于一个人群,表面上各自生活,但是又是相互联系的,他们是一个方面,凡是立场一致的都可以称之为一个“方面”。为了病人,病人方面的所有人都是支持“巫术”的,天然就都是“替死鬼”的对立面,虽然被选作替死鬼的人是无辜的善良人。病人方面的所有人为了治病也会支持政府、想方设法害死“替死鬼”。


这样一来,有一点也非常明确了,病人方面的庞大人群,通过病人就能被共产党完全控制住。


我这里要写的不是病人和治病,我要写的是被选择充当替死鬼的好人们,受到的秘密迫害和惨烈的结局。


生命多宝贵啊!我见证的两个实例“替死鬼”;


第一个实例。我幼年时的玩伴彭秋红,我读书以后换了新环境,就没再接触她了,但是她出事时我听说了。她大概14岁时被便衣警察强奸(或轮奸),事后警察还到处传播她被强奸的事实,说她被强奸时到高潮了……。那时秋红只是一个14岁的小女孩啊,她如何能承受住这样的迫害啊!秋红的家人如何能承受住这样的迫害啊?秋红气的投河自杀,想一死了之,还被救上来了,送到我妈工作的医院去抢救,我由此知道了这件事。


很明显,便衣警察在她周围到处都是,她已经被盯死了。共产党不让她死,她想死也死不了——她肯定会被救的。


一个正常的女孩子谁会同意充当“替死鬼”,主动同意跟一个自己不认识的“病人男”结婚呀?那就得把这个女孩子糟蹋的没人要,“病人男”再出面要她。这个女孩还得感恩图报,这样巫术警察才能以“报恩”的理由,利用巫术在暗中把病转化的女孩身上。


我想这是彭秋红厄运的原因。中共选中她充当“替死鬼”了,才这么样糟蹋她而不让她死。后来秋红果然结婚了,生死未卜。

第二个实例。那女孩子也是被逼结婚的,她在婚礼上自己脱光了。女孩子结婚的那一天就是新娘子,对吧?!新娘子在婚礼上自己脱光了,这得多大的冤屈?她的父母还有脸活在世上?


她的“病人男”具体是什么病我就不知道,但是这个女孩子结婚后不久就死了。她死之前,我去见了她一面,她已经卧床不起了,她看见我以后对我说的第一句话“生命多宝贵啊!”——我听了这一句几乎落泪了。


其实我不认识这个女孩,是她死之前,我生父(下称“缺德爹”)忽然让我去看她,只说是他朋友的女儿,我是后来才听说这女孩子婚礼上的一幕的。那时我年轻,太单纯太幼稚,我纳闷多年,为什么让我去看她呢?可能他们认为,我跟这女孩子是同类——都是被选中充当“替死鬼”的,缺德爹希望我跟她是一样的下场!


请注意一点,共产党警察队伍,只是逼她们结婚,可没想过让她们过正常生活。“病人男”在家里可能还有老婆,甚至还有孩子,跟女孩子结婚只是为了把病转化给她,从没想过一辈子对她感恩戴德、对她好,没有这个想法,人家急着你早点死了、回家过日子去呢,病人男心里都很清楚,这样的女孩子早都被警察糟蹋的没人要了,我“病人男”要是没病也不要这样的啊!

我举个例子再说的形象一点。《西游记》中,想吃唐僧肉达到长生不老目的的女妖精没有一个真想跟唐僧做夫妻的!她们口说做“恩爱夫妻”,那不都是骗唐僧的吗?——骗唐僧自愿做“活祭”,最终的目的是杀死唐僧吃他的肉,(妖精)从而自己受益——长生不老。如果唐僧天真的相信女妖精能对他好、白头到老,那不是太可笑了吗?妖魔能对人好吗?所以我说这不是医术是巫术。
 
我也发现一个问题,这种治病的巫术都是要通过“结婚”的方式才能取对方性命;看来,这不是现代社会的新发明,古来已有,在传统文化中已有记述呢!如前面说的“西游记”故事。只不过在现代共产中国,这种巫术结合了现代的监控技术,公安警察利用现代执法器材和执法技术,以国家犯罪的形式控制“唐僧肉”们,损德更大,每一个执行这种任务的公安警察和政府人员都罪业极大。
可能有人产生了一个疑问,为什么受害的都是女孩子,病人都是男方。而没有“病人女”,让男孩子充当“替死鬼”的情况?我认为没有!道理很简单。如果女人得病的话,年轻的就是家里给治,年纪大一些的靠子女、靠老伴,治不好也就算了。共产党人中流行三大喜事:升官、发财、死老婆!谁会大费周折的给“病人女”找替死鬼呢?都是男人得病才会损德害人,给自己续命吧!


我是幸运的;打断大腿、当众扒光、当众强奸(或轮奸)——神保佑我躲过这个大难;


我刚上中学那一年遭遇了一次“生死劫难”,当时对方(便衣警察)害错了人,把别人当成我——当众打断了那人的大腿;而我本人并不知道那些便衣警察是来害我的和他们将怎样害我。我居然不知道自己曾经躲过了一次“不是谋杀的谋杀”,而一直以为那是一个跟我无关的“意外”。


19879月我(13岁)升入了理想的中学——《哈尔滨市第44中学校》(哈尔滨市南岗区文昌街,(老)省图书馆旁)。这个学校是含初中部和高中部两个完整部分的区重点中学,离我家很近,只隔了一条马路,在当地口碑相当好,我进入这个中学我家人都很为我高兴,我本人更不用说了。入学不久除了正常的学习生活以外就出现了一件小小的怪事,学校接教委通知本来每周两次体育课合并后改成旱冰课,每周一次课一个半小时,还说这样改了以后教委承认学生的体育课成绩不影响毕业。旱冰现在叫做“轮滑”,当时的哈尔滨很少人玩这个,我们这些学生还有家长都觉得难以理解,觉得这个东西对学生身体的锻炼还不如传统的体育课有效率。但是因为是教委直接安排下来的学校只能执行,况且讲明了只要出席就算作学生的成绩,也没什么可担心的,大家也就都照做了。

 
这个课还必须要到社会上的轮滑场去,坐公交车三站路,等于每周一下午我们学校包场。转眼到了11月份,哈尔滨的天气已经很冷了,温度降到了零下,已经下了几场雪了,人们早就换上冬装了:很厚的棉衣,还得戴帽子和手套。又到周一了,我上午上课的时候还好好的,中午回家吃完饭忽然就开始发烧了,温度还很高,我妈正好休班在家,就说“你(指我)别去滑旱冰了,天气那么冷还得坐车,大不了明天我给你补个诊断书,在家歇半天吧”。我一听正好,那天就没去滑旱冰。第二天早上我的病也好了,就按正常时间去上学,刚一进教室就听大家在七嘴八舌的在议论“XXX同学(男)昨天摔骨折了”,“大腿骨断了”……。我当时也就那么一听就过去了,根本没往自己身上联想。


我现在想,那个骨折的同学明显不是摔的,滑轮滑呀,就算受伤也是崴脚脖子,没可能崴到大腿上去吧,明显是有人专门去打他,下死手打断了大腿,人的大腿一断,无论如何这个人就跑不远了,然后几个人围上去很快行动,断大腿是第一步,为后面冲上来的人做准备,否则就不会直接断大腿,这明显是个专业计划。那么后来冲上来的人要做什么行动?就是要当众扒光,我当时是13岁的小女孩呀,当众扒光了,当众强奸(或轮奸),那我还能活吗?自杀也不行,便衣警察到处都是,已经盯死我了(只是我自己不知道),肯定不会让我痛痛快快死了。那就是走彭秋红那条路,逼当“替死鬼”去了……。

 
只是后面冲上去的几个人看见倒地的是个男孩子,就收手了,他们知道搞错了,惹大麻烦了,这也说明男孩子不是目标,被害的应该是个女孩!我现在回忆那个被打断腿的男同学很瘦、个头不高,我也是这种身材,再加上冬天穿的棉衣外面罩的都是校服,帽子围巾能挡住大半个脸,再加上最关键一点,我那天生病没去,这在客观上也增加了便衣警察们的“难度”,如果我也去了,那么两个看起来差不多的人会让便衣们多观察一会儿,肯定会分辨出男生和女生的不同,而我没去,我是忽然生病才临时决定不去的,事先没人知道,所以像我这样瘦的身材在现场只有他一个,所以就把他当成我,错误的打断了他的大腿了。


后来这个同学大概两个月左右都没来上课,也没来参加期末考试,再后来就放寒假了,第二学期再来的时候听说这个同学转学了。是啊,就算这个同学自己不多想,他家里那么多人也会想的,摔倒肯定是不会摔成这样的,他们家里甚至会托人偷偷的查一下吧,只是这家人都没声张就转学了,说明共产党政府对他们家做工作的力度不小。第二年,我们学校全建制改制为《哈尔滨市第20中学校》,就是强制的把原来的《44中》的初中部剥离出来并改名为《20中》,原来的《44中》只保留高中部并搬迁到本区其他地方,原初中部教职人员进入新的《20中》后再处理。这个变化可谓巨大,处理力度可谓巨大。而这样大的力度也从一定程度上反映出,需要被掩盖的真实原因有多恶劣。


这件事发生后(具体时间记不清了)一个便衣警察曾经到我们班级里来询问过我那天“请病假”的情况,他态度并不善良,最后甚至说“你(指我)没有提前请假也是问题”,我当时回答他“我提前能知道自己生病啊?”——全班级哄堂大笑,这个“笑话”在老师同学中、在父母的工作单位、甚至在警察中都流传甚广!

 
轮滑场的位置是在哈尔滨市南岗区大直街和红军街交界处,博物馆的对面,几年后这个轮滑场的位置上盖起了高层建筑,这里曾经发生的“罪行”也就抹平了。


不管怎样,我想警察这次迫害我的行动是彻底失败了!我是幸运的!我的肉体没有受到伤害,这还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我的精神没有因而受刺激。此后的差不多30年时间里,我甚至从没想过任何不幸会找上我,虽然警察的非法监视一直都秘密存在;但是在这一阶段形成的健全的人格,对我今后的一生都很重要!


也正因为警察们的行动失败,我不再是警察设计的“被糟蹋的没人要”的情况了,也不存在“必须报恩结婚”、接受转化恶病的问题了,那么给我安排的那个需要我去替死的“病人男”也就没法出场了。

 
、什么人会被选作“替死鬼”?地主的后代,通常用这种方式斩草除根;


那么什么人会被中共发达的警察系统选择作为“替死鬼”而使用这种方式进行迫害呢?从实例来看,被选中的几乎都是毫无自我保护能力小女孩,她们本身都还没有开始真正的人生,不可能有什么大的罪行吧。那就是根据“出身”了——共产党的出身论!

 
我本人是地主第四代,用这种方式对地主后代斩草除根!历次运动中受迫害的人们,以为运动过去了就完了?一些人群也得到平反了,那一切暴行都过去了?共产党可没有那么简单,监控你后代、收拾你后代,只不过方式更隐蔽了——秘密警察迫害,毁掉你后代的一生!


、病人的出路不是唯一的,不害人也能好病;


我觉得,生了大病的人,如果能积极的自己锻炼、祛病健身,这样的人本质还是好的。法轮功祛病健身有奇效,数不清的癌症患者、重病人通过修炼法轮大法确实恢复了健康,这都是有据可查的。我写这篇文章的目的不在于洪扬法轮大法,但是当我写到解决方案的时候,自然就想到了法轮功。

 
如果那些为了寻找“替死鬼”而与中共同流合污的“病人男”们、病人方面的所有人,都能转而修炼法轮功,提升自己而祛病、改变人生,这人间会少很多悲剧。


很多病人不想吃苦练功,他们也没有提升自己的心,不想修炼,不是不给他们机会了,他们一意孤行的作恶、转化恶病,也就是走向灭亡了。我知道有这样的例子,本来的大病没转化出去,又遭了恶报——三十多岁瘫痪了。


、及时曝光邪恶不容易!

 
及时曝光邪恶很重要!如果前面受迫害的人能及时的曝光中共这一类邪恶罪行,中国人能及时的了解、防范迫害,可能后面的受害人就可能不受迫害、或少受一些迫害。


哪怕是曝光其一部分迫害手法呢!纵观上述事实,根本不是个人犯罪能达到的,从医院系统、教育系统、到社会上的经营场所,都调动起来为这类迫害服务?哪个人能有这么大的本事?就是中共有系统、有计划的做的。作用有三,一个是牢固的控制住病人方面的庞大人群,二是迫害了中共想要迫害的人群,三是锻炼了队伍——统治中国人的庞大的监控行动队。中共的邪恶已经超出一切天理、人伦的范畴。


我大学毕业国家给分配工作,被警察非法截留了,我至今不知道国家给我分配了什么工作,也从未取得一分钱的收入。我自谋职业,全国找工作,不论我走到哪里,警察都能找到我,十几二十次强制我失业,就是要逼我当“替死鬼”:逼我承认自己吃不上饭,要靠警察给安排“病人男”——去报恩结婚,才能吃上饭,虽然我工作成绩受到社会的肯定,警察们都当作看不见,国外机构给我的工作鉴定也被警察扣留,警察就是要逼死我。

 
如果一个女性能提前知道她的一切“遭遇”都是中共政府有目的安排的,她在受尽屈辱以后还是会被害死,那她直接等死算了呗,还去跟“病人男”结婚干什么呢?所以及时曝光邪恶很重要!


说实在的,作为一个普通的受害人想要曝光,甚至想要搞清楚中共这套机制,是怎么样害人的都很不容易啊!


我不会给任何人当“替死鬼”!警察再怎么暴力威胁、纠缠骚扰,我也不要他们安排、转化的恶病。让我们把及时曝光邪恶做的更好一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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